关于调整集装箱滞箱费的通知 2022-08-25 14:08

尊敬的客户:

 特此通知,我司将对自华中、华北地区出口货物(包括内支线)的集装箱滞箱费进行调整,具体请见附件通知内容:

 适用启运港:上海、宁波、天津、青岛、大连(包括通过这些港口转运的内支线货物)

生效日期:2022 09 05 日(按提空箱日)

计算方式:按照连续的自然日(包括周末和节假日),自提空箱日起,计算至标准离港日(内支线货物,则计算至驳船开船日或火车离站日)。

 借此契机,我司衷心感谢贵司一如既往的厚待与合作。如有任何疑问,欢迎垂询。

 

附件:调整华中华北地区出口集装箱滞箱费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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